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(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)毕业证书验印规程
一、毕业证书验印的原则要求
发放毕业证书是一项政策性、原则性很强的工作,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验印有关规定办理,注意防止和坚决纠正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,谁办理谁负责。
二、办理毕业证书验印须提供的材料
(一)用电脑打印并加盖有校长印鉴和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;
(二)该年级当年招生的《新生录取名册》(原件),该《名册》须有省市招生办审批盖章;
(三)《新生入学名册》;
(四)填写完整的学生学籍卡片(原件),课程、成绩、内容用计算机打印,不得涂改;
(五)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名册》;
(六)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》。
以上材料缺一不可。
三、审核验印的基本程序
(一)检查毕业生是否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学生。属其他类型学校的学生毕业证书不予验印,非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及编号的毕业证书不予验印。
(二)检查学籍卡是否齐备,学籍卡规定的栏目是否都已填写,学习成绩有无不及格的,如有成绩不及格或无补考及格,则暂不验印。
(三)检查毕业证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:(1)毕业证书各栏目用计算机打印齐全,字迹清楚,贴有照片,并加盖校长印鉴和学校公章。(2)毕业证上的姓名与《新生入学名册》上或验证时出具户口簿或身份证更正。(3)填写在校时间,应填写入学年月至毕业年月。(4)发证时间一般填写毕业时间。因故不能正常毕业的,发证时间应填写补发证的时间,在校学习时间不变。
(四)核对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名册》及证书号是否一致,人数是否相符。剩余或作废的毕业证书号码是否填写,是否退回作废的毕业证书,经办人是否签名。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名册》用电脑打印(统一用A4纸),并与《新生录取名册》顺序相一致。
(五)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》经验印工作人员、审核人员和负责人审批签名后,在毕业证书上加盖广东省教育厅或各市教育局“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专用章”钢印。
四、学校办理验印之日起15天内,处理验印有关遗留问题,超过时限概不办理。
五、各市教育局在验印工作结束后15天内,把汇总表造册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。
六“文革”以后入学的学生遗失毕业证书的可到省教育厅职成处申请补发“毕业证明”,验印手续与毕业生验印相同,办理时间原则上于每年6月、11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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